浙江千手慈善基金会、宁波日报生活周刊部和宁波电视台第五频道发起在宁波聋哑学校设立“千手助残奖学金”,重点奖励在学校中成绩优异,品德良好,自强不息,在各级各类比赛中荣获荣誉,为校、市、省争光的学生,鼓励学生认真学习,努力奋进,自强自立,做一个德、智、体、技全面发展的学生,更好地回报祖国,贡献社会。为了公正、公平,特制定评选细则如下: 一、评选条件 1. 本年度内起码有一次荣获最佳宁聋生、三好学生或者优秀班干部的学生。 其申报必须满足以下3个基本条件。 (1)该学生本年度内在学校就读,并且在本学校注册的学生。 (2)该学生能认真履行《中小学生行为规范》,遵守《宁波市聋哑学校学生一日常规》,本年度内没有受到学校的各种处分。 (3)本年度内所有课程必须良以上,或者学科分数在70分以上。 2. 在市、省、全国等级的各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为校、市、省取得荣誉的学生。其中个人比赛获得前三名(或者一等奖和二等奖),团体项目是主力队员或者重要演员。其申报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该学生本年度内在学校就读,并且在本学校注册的学生。 (2)该学生能认真履行《中小学生行为规范》,遵守《宁波市聋哑学校学生一日常规》,本年度内没有受到学校的各种处分。
二、评选办法 1. 由班主任老师根据班级学生综合情况,推荐申报名单。 2. 由班主任老师在规定日期前把申报表格交给学校政教处。 3. 由学校审定后上报浙江省千手慈善基金会、宁波日报生活周刊部和宁波电视台第五频道联合组成的评委会审批。 4. 同等条件下,家庭贫困者优先。
三、奖学金等级及使用办法 1.奖学金分为3个等级,分别是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2.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评选时间是第一学期期末。每次评选出一等奖5人、二等奖10人和三等奖32人。 3.奖学金的额度分别是一等奖2000元/人、二等奖1000元/人和三等奖500元/人。 4. 奖学金获得者其奖金打入该学生的伙食费(既可以来弥补本学期的伙食费,也可以延伸到下个学期的伙食费)。
四、奖学金来源与颁奖 奖学金由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自愿捐助。 颁奖时,由捐助各等奖学金的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上台授奖。再由宁波市相关领导和三家发起单位领导为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授爱心荣誉奖。 捐助者获奖荣誉证书和得奖学生的荣誉证书,由浙江千手慈善基金会负责制作。 捐助者的发票,由浙江千手慈善基金会开具省财政厅颁发的可以所得税前列支的捐赠发票。
捐助帐号:33030122000021418 开 户:宁波银行华光城支行 户 名:浙江千手慈善基金会 |